“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创新奖、新锐奖参评说明

日期:2010-09-19 浏览:332 来源:品牌中国网

  秉承历届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宗旨,弘扬展示2010年为中国品牌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品牌年度人物,推动建立中国优秀个人品牌标准,由品牌联盟和全国主流媒体联合主办“2010品牌中国(行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在所选奖项前打√)

  □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创新奖 □2010品牌中国年度人物新锐奖

  二、评选范围:全球华人(含各领域)

  三、评选标准

  1、品牌影响:在某个领域有杰出表现和卓越贡献,在全球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力,为国家赢得尊敬。

  2、创新成长:在某个行业领域的行动中充分体现自主创新,为团体为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在企业成长性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带来崭新的契机;在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市场创新等方面应该具有重大贡献。

  3、年度贡献:在本年度,所参与的行业事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或对行业产生了标志性的贡献。

  4、责任:以品牌回馈社会责任感为己任,其年度成就昭示了中国品牌发展的趋势,其事迹成为中国自主品牌创新与产业整合的典范,其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和共同思考。

  5、力量:其言行引导中国品牌前行,推动中国品牌格局的创新与发展,在影响品牌政策导向、公众品牌意识、品牌购买力、品牌活跃度、消费者影响力以及塑造中国品牌新形象方面建立了卓越功勋。

  6、梦想:其行动充分体现品牌自主创新价值,在品牌理论创新、品牌实践传播方面具有重大突破,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带来新的梦想舞台和拓展空间。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参评推荐(9月1日-9月30日)

  第二阶段:公示投票(10月15日-11月15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18日以后)

  第四阶段:评选揭晓(12月18日)

  第五阶段:后续推广(12月18日-2011年3月)